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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公辦公室出租司日前爆腐敗窩案致多名高管落馬
  新快報訊 記者李海強 通訊員黃華妍 報道 廣州市國有控股企業——廣東南方鹼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方鹼業”)日前曝出腐敗窩案,原董事長黃志紅等多名高管因腐敗問題被查處。昨日,黃埔區法院公開審理該系列窩案中的兩宗案件:南方鹼業供應部副部長潘炳權受賄案和南方鹼業控股公司廣州市南先化工有限公司(簡稱“南先化工”)總經理胡小翔行賄案。而胡小翔行賄的對象則蒸烤箱是黃志紅。據悉,黃志紅目前已被立案調查。
  潘炳權受賄案
  辯稱職務非公不港式飲茶屬受賄罪
  昨日上午,潘炳權因涉嫌受賄案在黃埔區法院開庭審理,由此拉開南方鹼業腐敗窩案進入法院公汽車借款審的序幕。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潘炳權在擔任南方鹼業供應部副部長期間,利用負責公司閥門管件等的採購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廣東萬順設備成套有限公司總經理洪某某辦公室出租賄送的“好處費”現金人民幣共9.5萬元,以及收受上海中亞閥門(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負責人謝某某賄送的“好處費”現金人民幣共4萬元。
  今年4月10日,潘炳權主動向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並退繳了全部贓款。
  昨日的法庭上,潘炳權對自己的受賄行為供認不諱,但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罪名提出了異議。他辯稱,其供應部副部長的職務是南方鹼業公司內部黨政聯席會議上討論決定任命的,並未經過合法有效的國家工作人員任命程序,所以其身份並非國家工作人員,不構成受賄罪。
  胡小翔行賄案
  求任總經理行賄上司十餘萬
  昨天下午,該窩案中的胡小翔行賄案在黃埔區法院開審。金羊網對此案進行網絡直播。
  公訴材料顯示,2008年至2013年,現年55歲的被告人胡小翔在任職南方鹼業及其控股公司南先化工期間,為謀取工作安排、業務關照等不正當利益,分多次向南方鹼業原董事長黃志紅(案發前任廣州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另案處理)賄送好處費現金人民幣1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4.8萬元的購物卡,兩者合計人民幣14.8萬元。
  據瞭解,胡小翔於今年4月2日到黃埔區檢察院投案自首,並退繳違法所得8萬元。
  庭審中,胡小翔對於公訴人指控的行賄罪名錶示沒有異議,但極力否認向黃志紅贈送的14.8萬元是為自己謀取利益。他認為,由於黃志紅此前一直對南先化工提供不少技術幫助,而且兩人有著十多年的交情,身為公司主管的他每逢中秋、春節向黃送點感謝費,做法是合乎情理的,並非為自己謀私利。  (原標題:南方鹼業兩高管昨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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